生活報8月10日訊 爺爺奶奶午飯后帶小孫女下樓遛彎,孩子不見了也沒發(fā)現(xiàn),竟直接回家了,到了晚上才發(fā)現(xiàn)。一家子報警求助,而孩子已在公安局和警察叔叔玩一下午了。
7月30日15時許,大慶市公安局龍鳳分局接到報警,在澳龍公路邊上發(fā)現(xiàn)一個無人看管的四五歲小女孩。社區(qū)七隊民警高明成、張忠實立即趕到現(xiàn)場,將小女孩接走。民警買來瓜、蘋果等給她吃,又問她家庭情況,她說爸爸叫張某(化名)、母親叫劉某(化名),可是說得不太清楚。民警將她帶回龍鳳分局,讓人通過公安平臺模糊查詢。在民警的照看下,小女孩一邊吃著瓜,一邊玩耍,一轉(zhuǎn)眼過去4個多小時。
19時許,孩子的父母終于來警局領(lǐng)回了孩子。小女孩見到爸爸、媽媽高興得不得了,撲進了媽媽懷里。原來,這家人是從山東來大慶打工的,住在澳龍。當天下午,爺爺奶奶領(lǐng)著小女孩出來溜達、玩耍,走著走著孩子沒了,他們也不知道。他們溜達一圈就直接回家去了,卻忘了孩子的事。等到晚上吃飯時,孩子父母回家問:“爸媽,孩子呢?”老人這才想起孩子沒了。一家人急得夠嗆,立即報了警,這才找到了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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