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贏一場國際官司揚名
公司成立之后,運轉順利,經過四年的發(fā)展,在當?shù)匦∮忻麣。但是,孫德良追求的不僅僅是專業(yè)層面的影響力,他瘦小的身體里面有顆不安定的野心。
2001年,孫德良花9000美元從韓國買了一個域名chemnet.com,這本是件尋常事,沒想到卻招致了一場官司。
他說,1997年年底創(chuàng)辦化工網的時候就想注冊chemnet.com,發(fā)現(xiàn)這個名字在1995年2月份已經被美國人注冊,因此,當時只能注冊china.chemnet.com。“在網絡泡沫年代,美國人曾砸了2000多萬美元在這個域名上,泡沫破滅后,這家公司倒閉了,域名被澳大利亞一家公司買走。”
直到2001年的一天,孫德良發(fā)現(xiàn)該域名因沒有續(xù)費而被注銷了。第二天一早,孫德良就打電話找到注銷方,并買下了這個他“追求”了四年的域名。
誰知,買下域名不久,當時世界500強排名第57位的澳大利亞一家公司把網盛科技告上了法庭,辯稱這個域名是他們的。
當時的情形,孫德良記憶猶新。那天早上,他剛到單位,聯(lián)邦快遞遞給他三個大郵包,他以為是朋友送來的禮物,打開一看,發(fā)現(xiàn)是三份全英文的起訴書。這讓孫德良有些誠惶誠恐,“當時,我非常緊張。但有一點我很清楚,這場官司,必須打,必須立即請律師。”但是,沒有一個律師事務所愿意接這個案子。無奈之下,孫德良決定自己打官司。
當時,正值中國加入WTO,直覺告訴他,抓住這個機會宣傳自己遠比官司本身的輸贏更有價值。他先走訪了多家媒體尋求幫助,由于事件本身具有典型意義,媒體開始給予高度關注。
最終,孫德良打贏了這場官司,這也成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的第一場知識產權官司。據統(tǒng)計,新華社、人民日報、中央電視臺,從中央到地方的多家媒體都對這場官司進行了報道,文章在1000篇以上。一起成功的新聞營銷案例,孫德良借此對網盛科技及本人做了一回免費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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